从小到大有数不清的日记本。精致的,简单的,随手买来的,精挑细选意义非凡的。然后今天仍留在身边的,却只有最近买的。

我能记起的日记本都有哪些呢?封面是带着面具的女人,下面隐约记得一段英文,大意是:彩虹会出现在眼泪里。我很喜欢那个封面,做工考究,手感厚实。还有一个是大眼睛娃娃的,封面的娃娃现在知道了是BLYTHE,随着观看角度不同娃娃睁眼闭眼,我在那个本子记了很多文字,那是些为了日记的日记。
现在锁在抽屉里的日记本,薄薄的,封面是钢笔速写的巴黎街景,日记两三篇,都是刚刚一个人的时候写的病痛之语。
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不能写日记,因为再秘密的秘密都会因为写在日记上而被发现,无一例外。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记日记,因为没人会去不小心翻看到你最心底的秘密。当日记变成一种期待被发现的东西时,那一定已经失去了日记的本意。
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:她在结婚后删除了所有SPACE上的日记,至少3年的点滴记忆;她在有了男友后从原来的每天更新变成数月更新,内容也都是记录甜蜜,不只给自己看,给朋友看,还为了给男人看。大家都是这样,从当初那个纯粹的为了记录心情而写日记的小女孩,变成了知道如何把心中的秘密藏起来的女人。有些事,只有自己知道,连树洞都不需要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扔掉这几本近期的日记本,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把这个BLOGBUS删除掉。
我真的好聪明啊,现在的日记本已经是可拆卸的了,我可以永久的保留我喜欢的日记本的外套了。看,这世界多日新月异。






